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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市属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1137150000431172X6/2018-4382871
2018-01-26 00:00:00
市国资委

《聊城市市属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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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草的必要性和依据
  • 必要性
     2013年11月,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国企改革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2014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鲁发〔2014〕13号,以下简称《省改革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省改革意见》出台以来,省委、省政府围绕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严密的政策体系。结合我市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进一步激发市管国企经营活力,提升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控制力,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已显得十分必要。
  • 起草依据
  国家层面的依据主要是《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级层面的依据是《省改革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山东省省属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40号)。
  市级层面的依据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聊发〔2015〕30号)。
  • 起草过程
  在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多次研究,形成讨论稿,分别下发至有关市直部门、各市管企业广泛征求了意见,结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送审稿》均呈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规性审查。
  • 主要内容
  我委起草的《监事会暂行办法》共分七部分,31条。
  第一部分,总则,3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自身定位等内容。第二部分,机构设置,6条,主要包括人员组成、产生机制、任期设置、运作机制、任职条件等内容。第三部分,职责,5条,主要包括监事会职责范围、监事职责范围等内容。第四部分,工作方式,5条,主要包括履责方式、报告制度、工作制度等内容。第五部分,激励约束,6条,主要包括任职激励、薪酬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第六部分,支持保障,3条,主要包括工作配合、经费保障、人员保障等内容。第七部分,附则,2条,主要包括本办法的政策解释、存续时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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