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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文稿解读
1137150000431172X6/2020-4383127
2020-12-08
市国资委

《聊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文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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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企业交的出、地方接得住、日常管得好,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办字﹝202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国有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用人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乡镇(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已依法参加聊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适用本办法。中央驻聊企业、省属在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聊城市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的,适用本办法。

三、各级各部门具体职责

)国资部门牵头推进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督促各方研究制定移交的具体措施、标准等,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督导、协调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属及其他驻聊国有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组织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民政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和社区具体做好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指导。依申请对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到救助范围。

(五)人社部门负责配合制定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政策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库,建立国有企业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体系并开展认证工作,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负责做好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人社、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等部门负责指导做好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衔接,推进社区治理,提升乡镇(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财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补助经费保障,将工作经费按预算级次及时拨付乡镇(街道);涉及资产移交、资金监管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税务及各驻聊国有企业予以配合。

)信访部门负责指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信访工作,会同责任单位及时研判处置相关信访矛盾。

乡镇(街道)、社区工作职责:

)为本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

)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库及基础信息台账,及时掌握人员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实施动态服务管理。

)公示乡镇(街道)、社区服务联系电话和提供的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者服务等管理服务项目,方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

)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

)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队伍,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做好对特困、高龄、鳏寡、 重病、残疾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党建、文体娱乐、政策宣传、社会公益等活动。

)乡镇(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辖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建立、健康体检、慢性病防治和大病人员的跟踪随访工作,并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医疗护理等服务。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等;协助老龄委、人社等部门,做好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协助其家属及时向原企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协助相关继承人采取多种方式,申请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充分利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国有企业职责: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等组织作用,切实维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人社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退休人员信息。

)国有企业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依规无偿划转、调换,由乡镇(街道)和社区继续使用,确保资源共享,发挥作用。

四、移交管理程序

)人员移交。企业在人社部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后,负责填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企业与退休人员双方确认信息并签字盖章后,移交乡镇(街道)、社区。

)档案移交。企业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和人社部门的要求,持社区接收确认的信息表,将职工档案移交到属地人社部门。

)组织关系移交。按照相关组织关系转接办法,综合考虑党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等因素,确定接收党组织,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党员信息系统转接,及时移交党员档案材料,做好登记备案,加强教育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可按照程序、手续简洁、高效、准确、及时的原则,结合信息化建设,调整优化移交接收办法。

五、管理与服务

1.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联系机制,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及时得到相关社会化管理服务。

2.社区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导下,建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并实施动态服务管理,做好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服务工作。

3.指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乡镇(街道)和社区要加强对退休人员自我管理服务组织的指导。

4.组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和健康教育活动。

5.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业务查询。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熟悉社会保障业务工作,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查询服务。

6.加强社会与社区共建、共享服务项目建设,创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新载体、新形式。

7.组织国有企业退休党员开展活动。乡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基础上,适应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方式,组织国有企业退休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8.建立走访慰问制度。乡镇(街道)、社区要掌握辖区内孤寡、重病、高龄、特困、独居、伤残等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定期进行走访慰问。

9.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适应老年社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整合现有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和服务资源,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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