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公开热线解读内容
一、请问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1.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负责拟订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4.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权限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市属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承担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批市属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市属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6.指导市属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出资比例委派董事,代表市政府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相关企业领导人员;负责市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7.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推动所出资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
8.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市属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对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完善市属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对违法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请问由市国资委监管的破产企业的职工,五险一金如何补缴及档案如何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企业(包括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的资产,在由法院指定成立的破产资产管理人或清算组依法变现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债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两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国有破产企业依法依规应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第一顺序清偿;职工的“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为第二清偿循序。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该项资金由破产资产管理人或清算组依法依规向社保部门统一缴纳。
企业破产后,职工人事档案暂由破产资产管理人或清算组接管,待破产清算工作完成清算组或破产资产管理人解散前,转入人社部门管理。
三、市国资委负责监管的企业有哪些,主要监管企业哪些方面的工作,请详细解答?
目前,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企业共7户,分别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东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聊城市奥森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市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完善市属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对违法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市属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四、请问市国资委2019年的工作计划有哪些?
(一)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引领国企改革发展
一是把党的建设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全过程,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二是加快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进新纳入监管范围的国有企业完成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加快建立全市国有企业党组织有效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三是对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评价、述职评议制度,积极推动考核评价结果与企业负责人任免、薪酬和奖惩严格挂钩。
(二)以管资本为主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模式
一是进一步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按照权责统一、应放尽放、能授则授、放开搞活的原则,坚决取消、下放、授权一批监管事项,依法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二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在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基础上,明年加快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基本实现统一监管。三是探索实现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动态监控,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部分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社会服务招投标信息平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打造“阳光国企”。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指导意见》《聊城市市属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加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促进董事监事依法履职,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和法制化程度。二是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新纳入监管范围的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整体上市、主营业务上市。三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突破口,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推动我市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优秀民营企业等行业领先企业开展合资合作,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市国资委官方网站互动交流状态栏下公开咨询栏目受理市民问题的办理时限及受理条件是什么?
为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市国资委在门户网站开通了互动交流栏目,受理反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一般在3-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六、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流程是什么?
2015年8月,市国资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配置审批程序>的通知》(聊国资〔2015〕35号),对国有企业配置审批程序进行以下规定:1.市管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流程:(1)购车单位以正式公文向市国资委提交书面申请,填制《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一式三份。(2)市国资委按照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单位公务用车存量等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3)市国资委审核研究通过后,向申购单位下达车辆购置批复文件,并在《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4)购车单位购车后,持车辆购置合格证、购车发票(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到市国资委审核备案。填制《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备案表》。(5)市国资委向市公安局车管所开具《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注册登记通知单》。(6)市公安局车管所依据《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注册登记通知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办理安户挂牌手续。2.垂直管理单位(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流程:(1)购车单位向市国资委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公章)和上级同意购买或调配车辆相关文件。市国资委进行车辆配备标准审核。(2)审核通过后,填写《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备案表》。市国资委向市公安局车管所开具《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注册登记通知单》。(3)市公安局车管所依据《聊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注册登记通知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办理安户挂牌手续。
七、市国资委国企信息公开制度
市国资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及时如实公开国资国企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经营情况,半年度公开市管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情况;公开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市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定期公开发布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公开,包括市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等。
八、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我市纳入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企业20家,其中央企13家、省企3家、市企4家,共涉及职工家庭20017户。截至2018年9月30日,我市纳入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企业20家,其中央企13家、省企3家、市企4家,共涉及职工家庭20017户。各分项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维修改造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我市应落实维修改造资金46705.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582.11万元,其中驻聊央企应到位资金32151.4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14.9万元;驻聊省企应到位资金4050.0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3.45万元,市属企业应到位资金10503.7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503.76万元。
(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正式签约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家属区分离移交,涉及供水改造移交16723户,已完成签约15980户;供电改造移交6628户,已完成签约6628户;供热改造移交16736户,已完成签约14893户;物业移交20017户,已完成签约18174户。
(三)“三供一业”资产及管理职能接收情况
市国资委与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密切合作,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家属区资产及管理职能接收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我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家属区资产及管理职能接收,涉及供水改造移交16723户,已完成移交10415户;供电改造移交6628户,已完成移交6628户;供热改造移交16736户,已完成移交8395户;物业移交20017户,已完成移交1770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