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w.liaocheng.gov.cn/)、市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上查阅《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包括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
2.市国资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市国资委重要会议。
4.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5.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情况、负责人年度薪酬信息。
6.市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重大事项。
7.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8.其他职责范围内应当依法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www.gzw.liaocheng.gov.cn)、市政府网站(www.liaocheng.gov.cn)和其他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2.聊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56_11574/)。
3.《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查询:(1)公报线上查阅(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channel201911221748262672736320/?qnh=2023)、微信公众号(liaochengfabu)(2)公报免费赠阅:聊城市档案馆。地址: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文汇路16号;电话:0635-8262321。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电话:0635-8902600。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聊城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聊城市国资委)。
本部门还在机关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作为线下公开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点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联系电话:0635-8288756,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向市国资委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75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国资委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渠道链接: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聊城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市国资委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国资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北楼506室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756传真:0635-8288756
电子邮箱:lcsgzwbgs@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见本《指南》第四条)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027
传真:0635-606670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松桂路75号
邮政编码:252000
电话:0635-893999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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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聊城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2023年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channel_20191122174826155699/xxgkzzbz/channel_20191122174852377244/channel_20191122174852267753/202301/t20230129_5030645.html)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聊城市国资委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市国资国企中心工作,健全制度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拓宽公开深度,提升工作质效,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作用。
(一)深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规范重要文件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的措施,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程序。通过问答、视频、图表等方式,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全年图文解读3次、文稿解读2件,视频解读2次、领导干部解读1次,简明问答1次。规范重要会议公开,全年公开20次主任办公会关决策事项,全部同步发布会议解读材料。邀请市属企业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规范国企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重大改革重组、经营业绩考核、负责人薪酬、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动态信息50余条,为社会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二)严格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对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受理、登记、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的流程,熟练掌握答复意见格式要求,加强答复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办理程序依法合规、答复内容规范准确。2023年,市国资委共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上年度减少1件,均全部按时办结。
(三)积极拓宽各类公开渠道。用好聊城市政府、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优化栏目设置,2023发布“国资要闻”“国企动态”等信息260余条。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通报市国资国企工作情况,交流、解答关切的热点问题,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举办“政府开放月-市民进国企”活动,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听取工作意见建议,推动提升工作水平。
(四)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健全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纳入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落实台账,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研究推进重点事项。抓好督促调度,每月调度进展,督促按时高质高效落实各项任务。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培训纳入机关“全员上讲堂”授课内容,推动干部职工提升专业化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意识需要增强,公开内容需要细化,解读质量需要提高,工作质效需要提升。
改进措施: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围绕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平台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关切,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聚力打造亮点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国资委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3年,市国资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8件建议和提案均已经解决,办理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达到“三个100%”。
3.工作创新方面,为市民搭建零距离实地体验、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平台,举办“政府开放月-市民进国企”活动,邀请市民参观铁路机场集团济郑高铁聊城西站配套基础设施、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厂二期、聊粮食品公司预制菜等全市重点民生项目,增进市民对市国资国企工作的了解,增强市国资国企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
4.落实上年度工作要点情况方面,一是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落实台账,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研究推进重点事项。抓好督促调度,建立推进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配强人员力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的措施,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市属企业经济运行、改革重组、业绩考核、负责人薪酬、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对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回复。优化公开栏目设置,方便市属企业、社会公众查询。用好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等交流平台,解读政策文件、通报工作进展,解答热点问题。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联系和交流,举办“政府开放月-市民进国企”活动,增进市民对国资国企工作的了解,推动提升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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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聊城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2022年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channel_20191122174826155699/xxgkzzbz/channel_20191122174852377244/channel_
20191122174852267753/202301/t20230129_5030645.html)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聊城市国资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资国企监管、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增强公开实效,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强监管、促发展的作用,积极打造“阳光国资国企”品牌。
(一)提升主动公开质效。一是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效。全年及时发布6件规范性文件,方便市属企业查询使用。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通过文稿、图文、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领导干部解读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年图文解读6件,领导干部解读2次,简明问答2次。三是提升重要会议公开质效。全年公开22次主任办公会相关决策事项,全部同步发布会议解读材料。四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效。围绕稳经济增长,每月定期公开市属企业经营情况,包括市属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运行情况。年底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通过常态化信息披露,推动提升了企业经济运行效率。围绕履行社会责任,第一时间发布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信息,促进中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积极渡过难关。围绕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心任务,涉及国有企业改制、整合、股权划转等重大信息,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线上访谈、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定期通过公布相关工作进展,为聊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和答复全流程、各环节工作,熟练掌握答复文书格式要求,加强答复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办理程序依法合规,答复内容规范准确。2022年,市国资委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上年度增长50%,严格依据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全部按时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并落实《2022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相关要求,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栏目设置,推进栏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按照政府部门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内容和格式模板,补充了机构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规范文件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内容,以及WORD、PDF公开格式。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发布国资国企信息400余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推进、业务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预算中列支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每年将政务公开列入委机关干部业务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动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促有关科室按照责任分工,高质量完成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到位,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需要提升,公开栏目设置有待持续优化,政策解读在多样化展示、多渠道发布等方面还存有差距。
改进措施: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精准把握工作要求,在优化栏目设置、丰富解读形式、国资国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国资委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2年,市国资委对照《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2022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梳理分解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科室、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截至2022年底,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完成了既定的任务目标。
3.2022年,市国资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3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结,并向代表、委员个人和主办牵头单位做出了书面回复。
4.工作创新方面,市国资委引导公交集团及时发布优化调整公交路线信息,水务集团、财金集团及时发布供水和供热服务信息。举办“国企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和媒体,走进水务集团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公交集团新能源公司,财金热力公司,近距离了解了供水和污水处理流程、智慧公交和智慧供热平台项目,宣传普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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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21年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国有企业的重要窗口、回应社会关切的有效途径、接受社会监督的直接平台、转变监管职能的有力手段,紧密围绕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规范、深化政务公开,为促进我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融入日常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等工作程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在市政府、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适时更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方便企业查询使用,全年发布规范性政策文件5件;二是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综合运用文稿、图文、简明问答、领导干部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政策的出台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内容,有效传达政策意图,利于企业精准落实,全年发布规范性政策文件解读5件,图文解读3件,领导干部解读5次;三是加强重要会议公开,及时公开主任办公会相关决策事项,同步发布会议解读材料,确保企业及时获知,全年公开2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点事项,全部进行了解读;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公开国资国企领域重大信息。在保证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商业秘密前提下,每月按时公开市属企业经营情况,包括市属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每季度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最新进展,每年度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企业负责人薪酬、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国资委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信息已经主动公开,严格依据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把完善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全过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围绕贯彻落实《2021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2021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聊城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更新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优化了主动公开工作程序,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制可循。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通过保密审查和经常性的信息保密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把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委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主动发布信息200余条,涉及机构概况、政务动态、国资监管等内容,及时更新和维护有关平台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机制保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推进、业务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委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内容,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委办公室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促有关科室按照工作要点分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力量依然薄弱;二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还需提升,公开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三是自主开展的业务培训较少。
改进措施: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丰富公开方式,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增强政务公开精准度、拓宽政务公开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国资委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1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2021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聊城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与回应、深化行政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委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3.2021年,市国资委共受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时限,规范流程、提高质量,提案办理工作到了委员的满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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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格式,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平台建设情况。市国资委把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委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主动发布信息160余条,涉及机构概况、政务动态、公共监管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持续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全年发布国资监管政策文件7件,解读7件,图文解读2件,并做到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一一关联。包括《聊城市市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聊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试行)》、《聊城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管企业招标投标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聊城市国资委关于确认公布市属企业主业的通知》、聊城市关于市属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等;二是持续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全年公开2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点事项;三是持续加大领导干部解读力度,全年领导干部解读6件重点国资国企改革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市国资委共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依据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了答复。3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其中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信息,2件信息已经主动公开。
(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委共受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时限,规范流程、提高质量,提案办理工作到了委员的满意评价。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商业秘密前提下,每月定期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内容包含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及时准确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每半年度发布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告,披露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履行社会责任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监督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推进、业务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委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内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督检查,委办公室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促有关科室按照工作要点分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四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丰富公开方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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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制作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利用聊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委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发布信息300余条,涉及工作动态、财政资金、会议文件、国企改革等内容。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公开国资领域重大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国资”。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每月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每半年度发布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告,准确公开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披露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及时发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共收到、处理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依据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了答复。4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其中3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信息,1件信息已经主动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比较单一,公开内容多以文字描述为主,缺少图片、音频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发布公开制度需要健全和落实。我们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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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8年度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委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市国资委办公室,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联系电话:0635-8288756。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聊城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成立了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领导小组的建立与各项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我委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使得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委将推进信息公开作为深化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突破口,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公开国资领域重大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国资”。2018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国资国企信息500余条。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每月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内容包含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净利润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分析;每半年度发布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告;准确公开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披露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及时发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委先后在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了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类业务工作信息。在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在委办公室设置我委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企业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收到、受理、办结5件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了答复,并及时出具了书面告知书。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上述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国资委下辖事业单位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监事会管理服务办公室,按照要求定时公开机构相关工作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比较单一,公开内容多以文字描述为主,缺少图片、音频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发布公开制度亟待完善。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及时了解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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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委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市国资委办公室,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联系电话:0635-8288756。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我委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聊城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成立了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领导小组的建立与各项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我委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使得我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委公开了国资国企信息,主要涵盖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市管企业半年度、年度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年度薪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社会关注度较高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委先后在中国聊城门户网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了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类业务工作信息。在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在委办公室设置我委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企业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委2017年度收到、受理2件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了答复,并及时出具了书面告知书。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2017年度没有发生上述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国资委下辖事业单位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监事会管理服务办公室,按照要求定时公开机构相关工作信息。
十、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今年我委收到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经与市人大沟通汇报,此建议不属于我委受理范畴,建议市人大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来源单一,各有关科室、有关企业提供的信息较少;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继续加强对《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和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分工,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及时了解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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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1 |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
2 | 信息公开来源单一,各有关科室、有关企业提供的信息较少; |
3 | 我委人员少,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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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委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市国资委办公室,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联系电话:0635-8288756。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委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聊城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成立了聊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由张树奎主任为组长,领导班子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领导小组的建立与各项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我委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使得我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我委没有自己的门户网站,通过聊城市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与群众互动交流,使政府网站在联系群众、公开政务、接受监督中真正发挥作用。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委2014年度没有涉及上述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委先后在聊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类业务工作信息。在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在委办公室设置我委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企业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2014年,我委没有自己的网站,但是通过聊城市政府门户网这一更加透明、效率更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委2014年度没有收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2014年度没有发生上述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国资委下辖事业单位聊城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监事会管理服务办公室,按照要求定时公开单位年审、编制等各项材料。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继续加强对《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和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分工,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以期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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