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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17年度市管国有企业考核结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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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1
市国资委

关于2017年度市管国有企业考核结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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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2018年10月30日)

为落实权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加强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对市管企业进行了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情况如下:

一、企业范围

实行负责人薪酬的市管企业有六家,分别是鲁西集团、昌润集团、东元公司、土储集团、公交集团、水务集团。

二、考核与计算依据

(一)依据

依据《聊城市市属国有商业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和《聊城市市属国有公益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聊薪改函【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六家市管企业进行了业绩考核。

(二)考核指标情况

1.商业类企业考核情况

考核指标分基本指标和辅助指标。基本指标两项为:净利润(基本分40分),净资产收益率(基本分20分),辅助指标四项为(具体到每户企业选三项指标进行考核):总资产周转率(基本分15分),营业增长率(基本分15分),技改项目投入(基本分10分),资产负债率(基本分10分)。根据企业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对比情况,鲁西集团考核得分125分,昌润集团得分109分,东元公司得分109分,土储集团得分104分。

2.公益类企业考核情况

考核指标分为社会效益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于2018年8月29日和2018年9月4日委相关领导与财务总监分别对水务集团和公交集团两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搜集和审阅有关考核资料。社会效益指标基本分值60分,经济指标基本分值为4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三项为:安全运行(基本分25分)、服务质量(基本分20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基本分15分)。经济指标三项为:利润总额(基本分20分)、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分10分)、成本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基本分10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最高分值为150分,经考核水务集团综合得分116分,公交集团综合得分112分。

(三)任务与目标

各市管企业经济效益指标的任务与目标,依据企业上报国资委并经批准的2017年度预算指标。公益类企业的社会效益任务与目标,依据薪酬管理办法上的安全运行或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考核指标要求为任务目标。采集了2017年度市长热线投诉表扬情况、安监局安全运行情况、环保局环境保护情况做为市管企业社会责任履职情况的一项考核指标。

(四)实际完成指标的依据

经济指标实际完成值,依据会计事务所对市管企业2017年度的年终决算审计结果。会计事务所是由国资委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中介机构。举例说明2017年度商业企业净利润指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值对比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附表:

2017年度商业企业净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简表
                                     单位:万元

单位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指标

完成率

鲁西集团

76,174.00

207,424.00

272.30%

昌润集团

23,894.00

26,331.00

110.20%

东元公司

878.00

903.00

102.85%

土储集团

1,677.00

1,912.00

114.01%

 (五)计算依据

1.商业类企业负责人薪酬=基本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考核评价系数

1)基本年薪是依据企业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是依据企业规模,考核评价系数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别计算得出;

2.公益类企业实际发负责人年度薪酬=基本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考核评价系数—预算与决算数值差异因素扣减年薪金额

 三、2017年与2016年度薪酬对比情况

2017年度各市管企业运营质量比2016年度总体趋势向好,年度负责人薪酬略高于去年水平。

1、商业类企业2016年为鲁西集团、昌润集团、东元公司,三家企业的负责人年薪(不含任期激励收入)分别为44.40 万元,25.31 万元,20.80万元,合计为90.51万元。2017年这三家不含任期激励收入的负责人年薪鲁西集团、昌润集团、东元公司分别为46.80万元,38.87 万元,23.25 万元,合计为108.92万元,比上年多18.41万元。

2017年度土储集团负责人年薪(不含任期激励)为30.27万元,以上四家企业合计为139.19万元。

商业类企业的任期激励自2015年-2017年为第一任期,在2017年度结束后进行考核并确定任期激励薪酬。

2、公益类企业为水务集团和公交集团,总体趋势比上年负责人薪酬略高。2016年度实际应发企业负责人薪酬合计为41.16万元,其中公交集团为20.69万元,水务集团为20.47万元。2017年度实际应发企业负责人薪酬合计为47.17万元,其中公交集团为25.57万元,水务集团为2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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