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民安物业股权无偿划转至众城保安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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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集团、众城保安: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同意聊城市财信投资公司划出聊城市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聊国资〔2021〕70号)要求,聊城市财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上报的《关于实施<聊城市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请示》(聊财信〔2022〕10号)、山东众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城保安)上报的《关于申请将市民安物业股权无偿划转至众城保安的请示》(众城字〔2022〕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研究,同意财信集团与众城保安分别作为划出方、划入方,以2021年11月30日为划转基准日,无偿划转聊城市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二、请你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划转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做好国有产权变更登记。
聊城市国资委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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